作者:鉅軒代書
🏠 賣房賠錢也要報稅?多數人第一步就錯了
很多人以為:「我都賠錢了,還要報稅嗎?」
答案是 ——
一定要,而且越虧越要報。
因為你可能忽略了一個關鍵工具:
👉 「扣損折抵」
這不只是報稅規定,更是未來幫你少繳稅的秘密武器。
💡 什麼是扣損折抵?
簡單說:👉 把你賣房虧的錢,拿去抵未來賣房賺的錢
也就是:
- 今年賣房虧損 👉 可以保留
- 未來賣房賺錢 👉 用來抵掉
- 最終 👉 少繳稅甚至不用繳
📌 但有3個關鍵限制:
- 1️⃣ 只能抵「財產交易所得」(不能抵薪水)
- 2️⃣ 必須主動申報(不報就沒了)
- 3️⃣ 最多可用 3年
⚠️ 不申報=直接損失權益
這是最多人踩的坑:
👉 賠錢沒報稅 → 國稅局不會幫你記錄損失
📌 結果是:
- 未來賺錢 👉 不能扣
- 稅照樣繳 👉 白白多繳
📌 更嚴重的是:
👉 國稅局可能用「推定成本」計算,反而讓你看起來變成有賺。
📊 新制 vs 舊制差在哪?
🧾 舊制(104年以前取得)
- 納入綜合所得稅
- 損失可抵「財產交易所得」
- 可用3年
🧾 新制(房地合一稅)
- 2016年後適用
- 單獨課稅,不併入綜所稅
- 損失可抵未來3年房地交易所得
👉 本質一樣:虧損可以延後抵稅,但一定要申報
📉 真實案例:少繳45萬怎麼來?
台北國稅局案例:
呂董2019年10月15日以總價1,850萬元買入A房地,2021年1月20日以總價1,900萬元出售該房地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,支付取得、改良及移轉費用共150萬元,申報房地交易損失100萬元(出售總價1,900萬元-取得成本1,850萬元-取得、改良及移轉費用150萬元),經審核後如數核定交易損失。
- 賣A房:賠100萬
- 賣B房:賺300萬
再於2023年12月3日出售於2022年買入的B房地,交易所得為300萬元,呂董申報房地交易所得稅時未減除出售A房地損失100萬元,經該局提醒,呂董補申報減除該筆房地交易損失100萬元,少繳房地合一稅45萬元。
👉 如果沒申報:
- 課稅基礎 = 300萬
👉 有申報扣損:
- 課稅基礎 = 200萬
📌 直接少繳稅金:約45萬元
👉 這就是「扣損折抵」的威力。
🧠 扣損折抵3大核心規則
- ✔ 賠售一定要報稅
- ✔ 損失只能抵財產交易
- ✔ 最多延用3年
📄 申報需要準備什麼?
想成功扣抵,關鍵在「證明」:
📌 必備文件:
- 買賣契約書
- 匯款或付款證明
- 成本相關費用(裝修、仲介費)
👉 核心原則:
- 🏠用真實成本,證明你真的有虧損
🚨 常見誤解一次破解
❌ 賠錢就不用報稅
👉 錯,反而更要報
❌ 可以抵薪資所得
👉 錯,只能抵房地交易
❌ 折抵可以一直用
👉 錯,只有3年
🌱 房子不只是資產,而是「稅務槓桿」
房子,有時候像一棵靜默的樹 🌳
它不說話,但在關鍵時刻——
可以幫你撐起現金流、甚至幫你「減稅」。
前提是:
- 👉 你要懂規則
- 👉 更要提早布局
💰 如果你現在有資金需求…
很多人會在「賣房 vs 留房」之間猶豫。
其實還有第三種選擇:
👉 用房子做資金槓桿(例如房屋二胎)
不用賣房,也能拿到資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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